近日
浙江市场监管部门曝光一批网络市场综合执法行动典型案例36人参与“合发房银”网络传销
被罚款1112.85万元
2018年5月,舟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排摸,发现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舟山从事涉嫌网络传销的违法行为。经查,郑某等人在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合发全球平台和合发APP网上商城上注册成为付费会员,以缴纳相应的入门费用及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以获得返利。
根据广东中科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2019年11月8日,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移送。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舟山市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和嵊泗县人民法院分别对郑某等8名当事人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刑事判决。2021年3月舟山市公安局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肖某等36人涉嫌参与“合发房银”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移交舟山市、岱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2021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舟山市、岱山县市场监管局相继对肖某等36人介绍他人参加传销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1112.8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趣源科技有限公司
用技术手段对商品播放量作虚假商业宣传
被罚25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8月9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华市易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收取培训费被罚44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2021年11月22日,金华市金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44万元的行政处罚。
温州单词突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校外培训广告
被罚10万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2021年9月14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有赞科技有限公司
修改平台交易规则未提前公示
被罚75万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消费者订单详情页中付款方式栏,展示有“有赞提供资金担保,确认收货后才付给商家”这一描述,实际上当事人是对该交易资金安全进行保障,该描述容易使消费者误以为此“担保”是法律概念上“担保”,而且当事人在消费者对商品订单“确认收货”或该订单满足自动确认收货条件以前已将资金付给商家。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1年10月19日,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其作出罚款共计7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