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对全国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教委会制定《北京市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
《细则》适用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或ICP备案在北京市,且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部或部分线上方式)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其中,中小学生是指北京市各类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学生(幼儿园、高职、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学生不含其中)。学科类指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教学科目。
根据北京市教委要求,上述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均需要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业务信息、培训人员、课程内容等基本备案材料。鼓励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提交奖项证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及其他可以证明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相关材料,接收邮箱xwxsbs@。
据了解,通过备案审查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仅代表其在提交材料审查时符合相关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北京市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将对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对未经备案从事面向中小学生学科类线上培训的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应该备案而没有备案的,无法进入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白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