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这是近期大多数求职者遭遇的比较闹心的事情。打开求职软件,每天会收到海量的邀请信息。hr打完招呼,匆匆索要简历,投递过后杳无音讯,询问再无回复。
针对此类现象,笔者咨询了,在杭州工作两位hr朋友。
单位发布的热门岗业,计招人数、求职人数一比几十甚至几百的比例,收到的消息太多,以致他们回复不及时或忘记回复。
一位资深的hr,跟我聊了下人资行业内幕,像她们这种岗位实际薪资并不高,往往是四五千的样子。如果只拿这么一点薪水,完全没有办法解决生计问题。所以一些比较有经验的hr,会在两个领域增加收入。
一是把招聘面试环节,分包给职业介绍所,主要是一些密集型用工单位。职介所统一面试、推荐,企业按照符合的人数最终敲定,给介绍所派发佣金,Hr从中抽取回扣。过了试用期、达到工期,企业再给介绍所派发第二笔佣金,Hr再抽取回扣。
第二种情况是,很多求职者,可能是失业待业时间比较长、家庭经济压力大的。部分hr会将个人信息,卖给银行或贷款机构。机构根据求职者的出身背景、社会实践经历,判断求职者的经济水平,一般是过滤后按成交资源结算提成,但hr往往更乐意,直接打包的形式,主要取决于合作方的熟悉度跟信誉度。
这就是为什么,求职者不断收到邀请,发送简历又得不到单位回复?求职者接到各式各样的推销电话,沟通中,对方似乎了解个人情况?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需要政府机构、招聘平台,用工单位等多方监管,监管方须恪尽职守,对个人信息泄露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招聘平台可采取必要手段,限制用工单位简历阅读权限、数量上限,与用工单位签订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切实保护求职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对泄露信息的单位,记入行业黑名单,并视影响严重性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
作为用工单位的窗口人员,也务必时刻提醒自己,敛财可能是一时;刑罚的污点,可能伴随一世,在其位谋其职,必须珍惜自己的羽毛。